關于山東振宇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實名制及驗視制度的公告
發布者:振宇物流 發布時間:2017-10-12 10:29:45
尊敬的各位客戶:
為切實加強物流運輸安全管理工作,確保物流行業健康有效發展,貫徹落實嚴中央綜治辦、公安部、交通運輸部 、國家郵政總局等部委關于對物流實名制及驗視制度的相關要求,即物流寄遞領域必須達到三個100%(即收貨發貨100%驗視制度,寄貨運貨100%實名登記制度,收貨發貨100%通過X光機檢測)。現就我公司發、收貨要求公告如下:
一、發貨人、收貨人必須出示本人有效證件,并配合我司做好實名制登記和開箱驗視。
二、非本人收貨的,請同時提供收貨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證件。
三、發貨人、收貨人為公司的,需出具帶有公司公章的委托函(公章與單位名稱一致),方可辦理發、收貨業務。
四、嚴禁寄遞以下物品,對于寄遞以下物品的我公司不予承運,并提交上級有關部門處理。
1易燃易爆物品:
汽油、煤油、桐油、柴油、油墨、液壓剎車油、樟腦油、松節油、硝化甘油、松香油、含油金屬屑、含動植物油的油棉紗油紙及其制品等,油漆、涂料、香料、香精、印刷墨、膠水、所有氣壓、液壓瓶罐(封口的空瓶罐)、酒精、干冰、丁烷、香蕉水、火柴、打火機、閃光粉、顯影液、化油器清洗劑、拋光液、稀釋液、硝化纖維膠片、金屬鈉、金屬鉀、磷粉、鎂、天那水、滅火器、染料(叔丁胺、多晶硅、間二甲苯、硫化氫、噻吩、對甲基乙酰苯胺、對氯硝基苯、環已胺等染料成分)、救生器、鈦粉、打火石、活性炭、鞭炮、遇水遇氧或達到一定溫度會產生冒煙、自燃、爆炸等強烈化學反應的物品,及其他帶有易燃易爆標志的貨物、帶文字說明的易燃易爆貨物;
2槍支彈藥、爆炸物品及管制刀具類:
各類武器及其部件、各種類型的軍用槍支、民用槍支、運動槍、信號槍、麻醉注射槍等,炸彈、手榴彈、子彈、照明彈、教練彈、煙幕彈、炸藥、引信、雷管、導火索及其他爆炸物品、縱火器材等,匕首、三棱刀、三棱刮刀、半圓刮刀、侵刀、扒皮刀、羊骨刀、獵刀、彈簧刀、單刃刀及雙刃尖刀(刀體八厘米以上,帶自鎖裝置或非折疊式)、武術用刀或用劍(能開刃的)、少數民族用的藏刀、腰刀、靴刀、弓、弩等;
3毒品、麻醉藥品、劇毒化學品、放射性物品及生化和傳染性物品;
4除以上物品外,我公司同時禁運煙草、人民幣、違反相關規定的讀物及音像制品、有價證券、野生動物活體及制品、假劣藥品、假冒偽劣產品、難以辨認成分的白色粉末、信函等;
請廣大客戶周知并予以配合,確保安全物流、運輸環境,更好的為您提供服務!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振宇物流的信任與支持!
山東振宇物流有限公司
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